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须认真核对本人各项数据信息,并签字确认,如信息有误,请在备注栏更正,并提供修改信息的合法性证明。
2、请毕业班班主任认真核对班级毕业人数有无缺漏,并签字确认,于11月6日前交所在院系。
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电子注册,各位毕业生务必于11月12日前完成电子图像信息的校对,逾期不予办理毕业证书。操作程序如下:
3.未注册同学,请按提示注册学信网帐号(实名注册)。
4.校对本人照片及相关信息是否有误,如果信息无误,请在毕业照片校对栏中点击“正确”;如果信息有误,请点击“有误”。
6. 信息有误的学生,由各院系汇总,于11月12日前报学生处,由学生处报中国图片社信息采集中心更正。逾期不报影响毕业证书办理,责任自负。
1、毕业生要仔细阅读采集表下方的填表注意事项,按要求认真填写,否则责任自负。
2、各毕业班级将采集表按学号顺序整理,于11月12日前交所在院系。
请按照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上的说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按学号顺序整理,交所在院系。
1.请各位毕业生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中的毕业生填表说明,按要求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
2.要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及档案袋中的院系、专业、班级等名称,须填写全称。
3.填表日期和自我鉴定日期均填2015年5月28日,班级鉴定日期填2015年6月10日,教学系鉴定日期填2015年6月20日。
5.各毕业生于11月14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交至班主任处。请班主任认真审核,如填写不符合要求,由学生本人凭原《毕业生登记表》到学生处换表。
6.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将《毕业生登记表》于本学期末之前交各院系,《毕业生登记表》由各院系汇总后交学生处。
学历证明一律用黑色水笔,由班级指定专人统一填写,要求字迹工整美观,专业填写完整、准确,于11月14日前交各院系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