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安徽省教育厅2012年1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大中小学学生宿舍必须做到“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是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
二是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三是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 焚烧物品;
四是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五是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是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请广大同学自觉遵守,确保学生公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