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32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10级、2011级高职专科在籍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10级、2011级高职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系学院认定录入贫困生库内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8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78名。根据各院系二、三年级专科层次学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