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班级: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生定于9月8日开学报到、9月11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新学年各层次各专业在校生的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1.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请同学们将本通知转告家长,提前做好准备,下学期开学报到时,按学年缴清学杂费,办理注册手续。
2.对无特殊原因欠费的学生,新学年该生学籍将不予注册、不予享受学生资助。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暑假期间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请登陆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2017年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本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官网或者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国家开发银行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二、缴费方式
在校学生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缴费,其中选择第2至第5种缴费方式的学生,务必不要在学校办理的银行卡(建设银行或邮储银行)内存入达到学杂费的金额,否则导致重复扣划缴费。
第一种缴费方式:委托银行扣划
通过银行扣划缴费的学生,请于9月1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办理的建设银行银联卡或邮政储蓄银行银联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