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代会主席团的职责
1.决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大会的议题,提请大会通过;
2.对校长向教代会作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
3.确定大会筹备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4.主持代表大会。
二、教代会主席团构成及名额
1.每届教代会召开前,校工会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 2011.11.09)》的要求,提出本届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
2.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的正式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代表团团长及民主党派负责人,教师应占多数;
3.主席团成员其名额为正式代表人数的5%左右,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在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代表通过产生;
4.代表大会闭幕后,由教代会主席团推选常务主席一名,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